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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作品] 把掌荼蘼.谁《归去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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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9-19 00:00 慵懒
    已签11 天
    连签0 天
    [LV.3]偶尔看看II
  • 发表于 2011-2-2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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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花稼在这里有点题外话要说。
    在网络里,网文是个宠大的体系存在着,各种各样,千万姿态。
    娇贵的看客们如过鲫之鱼,数不数胜。
    当然就不乏一些火眼金睛之材,对于各种作的圈圈点点,茶余饭后。
    有褒有贬。
    人人都喜欢听好的,这是人性常情。
    至于贬者,比之褒义更甚于心态不一。
    更需沉静的心,睿性的智去混中求清。
    一概贬着有时并非对作品以及作者本身有何真正意义上的帮助。
    更甚者,它反而成了一锅汤的老鼠屎,坏了其中真正的美味。
    这样,人往往是因为这一点而嫌弃了整锅汤。
    如此大恶,不可不防啊
    还有一点,就是,楚河汉界是有的,领域分化是有的,价值观、人生意是可逆的。
    我们霹雳的世界是不容旁人亵渎的。
    可以娇情,可以嗔痴。
    吾们用吾们华丽无双的文字与感情叙述谱写着一个个故事中的故事。
    懂与不懂,如果不是同道中人,似乎也不在那么重要。
    所以,不要随便硬接别人无意或是恶意的砖板。
    那是一种荣耀,一种自敛的光华。
    但不要误解为,不去接受旁人对自己文章的内在剖析。
      
    ——谨献于热心于文字的作者、写手们。

    回归正题:

    1.看此文。第一感觉,两个字,小说。
    所谓小说是什么,无法严谨的定义,但绝对超出一般只要文字堆出来的故事,而成为行走的人生。


    开文以拂撄斋主身陷噬魂囚为背景,启出凯旋候的另一个契机—红狐。
    如果这算是契机,那么拂樱的命运也称的上真正意义上的“山穷水路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而第一节中无论是契机的出现,还是主角的神态动作、心理描写都可以称的上完美。
    一个虽身残却自有一番傲骨的佛狱之候,还来不及为自己有可能重见风沙而欣慰就被红狐口中自己愿意奉献一生,至死不休的故国遭遇毁灭性的破坏而感到忧心。
    如果,忠是一种病,那么无论是拂樱还是凯旋候都已病入膏荒。
    这里有一点小失误,前文有言:拂樱被扶起来。末了又道:拂樱终于可以挣扎着爬起来。

    仍有一个疑问:不论拂撄或是红狐谁是前辈,当然拂樱是前辈的可能性相对大一些。这样的话他二人是认得的,就算拂樱神智不清一时不能认得红狐,但红狐一定是认得拂樱的,一则他是候,三公之一地位显赫。二则作者前文有说:“面容依旧俊美无双,但是脸上却是全无血色。”
    如此无双面容,对于专于掳掠男人心的红狐怎么可能会没注意到?
    所以这可能是开篇的一个硬伤。
    这是针对正剧而言,一般以正剧风走向的吾都会以剧情为范本,所以……咳!如果不算的话:
    嗯,以上问题将不是问题。
                                              
    吾们接着往下看,第二节的亮点在于作者为拂樱的自话描写,一句:我的少女小免啊。。。。
    后面有关萝卜的回忆,充满着童稚的浪漫气息 。
    身处此境的凄凉,不复往日欢情,徒增伤感,奈何、奈何。
    这一节的结构布局,比之上一节更为深厚,无论是插叙还是忆叙做的都做的很到位,没有一处不干争利落,
    内心的无奈盘算,旧情往思一目目涌上心头,百感交集,再到回忆,仿佛一幕幕电影在眼前上演,一花一叶,一草一木,一尘一土都能清晰可见。
    将文字故事写成真实故事,菁菁做到了。

    但是,同为末句之凤翎,那句“也不会再有人来了”就很成功,朴实无华,似嗔似怨,却将主角目前处境 与曾经过往巧妙地融合的滴水不漏,神来之笔。
    再看,节末之句“得以再次起身行入室内”这句本来是一种人物动作发展的必然过程,注意!即然是必然,那么有了前句“只能帮他暂时恢复些气力”这种因在前,那果的必然性已然在看客心中,所以再一句倒显地鸡肋了。这是此节惟一拖沓之处。

    第三节开篇第一句,就写“勉力行入卧房之内…”就又一次证实二节末句的删去必要性。
    然后吾们随着这“勉力”得已进入拂樱的梦境,那是一个失去太多,一个挖掘内心恐惧的梦。

    人常说:在乎的太多的,遗憾就越多。

    而拂樱呢?他这个人说明白点就是个天生劳碌命,貌似做军师之类的都是劳碌命,呃。。。正题!!
    自古忠义难两全,拂樱深晓其理,遂选了忠,弃了义。但手心手背都是肉。
    弃了哪个都是蚀骨之痛,所以他的梦里出现了王,出现了那个紫骨白羽,掩面含笑的他。
    小免嘛,就是中间的调剂者,当一个人左右为难时,退守中心方为正道。
    那份得不之易的快乐就是中间的正道,也许那就是小免出现的意义,他生命里所谓天命那道七星天光。
    从对忠义选择之中可以看出,拂樱是个理性的人,所以无论温暖了他身心的阳光多么梦幻,都无法混乱了他作为一个智者、谋者该有的审时度势的清明。

    那种现实的个性,果然担的起凯旋二字。
    其实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拂樱不管做什么想到的都是小免,如果没有读到五节以后,吾就会一直嘲笑斋主萝莉控下去。
    而后来作者会让吾发现,这不是一种起始于萌字的感情,也许是更深更接近心灵的追求。

    第四节,治愈开始喽~归来归去,旧地重来过,而就在拂樱心身所缠绕的渐渐褪去的伤痕和渐渐明晰的记忆时,却偏偏让他遇见了另一只小兔.虽是人相似.却不是,却让读者瞬间有了那轮回重生的念觉.曾为佛狱入苦境、落居拂樱斋、交枫岫识小免.而今,却又似回到了当初的那个故事,却又始终不是.怀中的小兔,正是开启昨日记忆的钥匙,一瞬间让我们都穿越到了拂樱穿越小免的那一时.勾忆画心,菁菁正是这样因景生情的让我们乘着她那细妙的文字跨度时空.

    而在第五节,当我们都被菁菁送入了拂缨的回忆之中,拂缨与小免旧日的初识犹如新画一幅随隐随现.不禁令我们叹惜小免的可爱以及拂樱昔日的风采.时常纠结于年龄的小免,以及被认做美女的拂缨.那一年,她尚是不更世事的萝莉,他尚是卸下佛狱三公之一重担的宅叔.他们尚可以当着一群被菁菁的文字拉去的围观着的人开心的真心的笑.而那么一群被菁菁文字拉去的围观者也因之会心的笑.
    "不许叫我小傢伙, 我已經快一百歲了"
    "那我要吃胡蘿蔔, 最好是千丈青"
    似曾相识的言语,仿佛让我们围观到了拂樱和小免初次登场的那一次.而当我们尚未来得及思念这份温馨时,菁菁却狠心的让小免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也许所有围观者大概都会握起拳头恼恨菁菁这王母娘娘,麦急,第六节等你.

    当然吾不是作者,无法顺着作者的思路走下去,剩下的也只有靠你们自己在文中寻求真相。
    此文是长篇,而且是上等作品。劣者没有看完也不敢评完。
    此评到此为止画上句号。
  • 2016-5-25 16:47 郁闷
    已签1428 天
    连签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发表于 2011-2-2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  我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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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9-19 00:00 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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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十五重天照明月) 的帖子

    谢谢喜欢!!!
    这都锁了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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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9-21 14:05
    已签1114 天
    连签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发表于 2011-3-1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花嫁的細心評價.
    關於紅狐和候互相沒有互相認識, 其實這是我起筆時候有意埋的一個伏筆, 本來想後面由這個伏筆引出一段故事的. 無奈後來時間關係倉促完結, 這個伏筆就沒有展開, 變成了一個硬傷.
    這邊稍微提一下起初的構想: 候沒認出紅狐是因為當時重傷已久, 其實神智也沒那麼清楚, 而且根本沒看清楚是誰, 並非不認識紅狐.
    紅狐沒認候, 也不是沒認出來, 而是不忍在在這種情況下和他相認. 一向高高在上的凱旋候如今如此落魄, 又是如此無力的情況, 紅狐怕相認的話會傷到候的自尊, 而且紅狐希望借此掩飾自己已經救出候的事情, 免得候日後還要被魔王子騷擾. 其實紅狐會到噬魂囚, 完全是有意為之並非無意間闖入.她想等以後找機會再去找候, 共賞復興佛獄的大計.   
    這一段本來想寫在候治愈之後的. 但是, 沒時間繼續, 就放棄了.
    好吧我錯了, 請盡情批評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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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9-21 14:05
    已签1114 天
    连签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发表于 2011-3-1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嫁, 細細看完你的前五節的評, 看的出來你真的好認真的看人家的拙作, 人家好感動的說.
    花嫁看的真仔細, 寫的真贊,  那些我自己改了好多遍也不滿意的有拖沓嫌疑的地方也全部被花嫁發現抓出, 果然是專家級的評論員.
    班門弄斧, 讓大家見笑了!
    其實, 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寫文!
    謝謝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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